2013届毕业生:
根据学校确定的毕业典礼时间及暑期宿舍调整方案,现就2013届毕业生离校退宿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1、 本科毕业生于6月29日中午12点之前离校退宿;硕士、博士毕业生于7月2日中午12点之前离校退宿。
2、 在离校退宿时,请交还门厅、房间、抽屉、柜门等钥匙,凡学校统一配备的方凳、床垫等宿舍用品,请留在房间中。
3、 继续在本校读博士的硕士毕业生、硕博连读的本科毕业生,可提前入住博士生宿舍,请这部分学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7月2日上午9点到12点到西区公寓楼长室办理抽签入住手续(不可由他人代办)。
4、 继续在本校读硕士的本科毕业生如暑期需留校做课题,我中心会集中安排临时住宿,请上述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于6月28日下午2点到5点到我中心(学生21宿舍1门101)办理临时住宿手续(不可由他人代办),并在毕业生离校期限内搬出原来宿舍。这部分学生将于7月9日搬出临时宿舍并迁入硕士新生入住地点。天津市内六区的学生暑期不安排临时住宿。
5、 已申请延期毕业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,请持本人学生证于6月28日下午2点到5点到我中心办理入住手续。
此通知
学生生活指导中心
2013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