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收取医疗保险费的通知(研究生)

发布者: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:2013-09-18浏览次数:52

按照惯例,我校2013级新生统一加入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(简称基本医疗保险),以及由渤海财产保险公司承保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。在学期间享有门诊、住院、意外伤害、生育、门诊特殊病等医疗保险。

2013级新生需要全员参保,家庭困难学生(重度残疾、低保、特困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)免交保险费,不参加保险的同学,享受不到政府和学校的补贴。在职研究生,若不参加保险,需要提供单位已经参保的书面证明(统一由辅导员留档保存)。

基本医疗保险费为100元/人·年,其中个人缴纳50元,政府补助50元;商业医疗保险67元/人·年,其中个人缴纳30元,学校补助37元。学生每年合计缴费80元。其中重度残疾、低保、特困、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免交医疗保险费(以上身份的确认以入学时状态为准,中途不作调整)。学生入学时应按照相应学制一次性交纳相应的保险费(个人缴纳部分),方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。

新生就医(门诊和住院)时应提供社会保障卡(由天津市统一制作后发放,未领到社会保障卡之前,凭身份证就医)或身份证(户口本)刷卡就医,联网结算医药费。意外伤害应先全额垫付医药费,然后再报销。

未扣款成功的同学,采取现金方式交费(80元×相应的学制)。请班长收齐保险费,并将核对无误的学生名单在9月24日11:00前交学院党委120室。具体工作内容如下:

1、 请认真核对本学院名单中的各项信息资料,有与学生本人信息不符的,直接在名单中进行更正,以保证参保资料的准确无误,不影响以后就医治疗。重度残疾、低保、特困、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在名单“备注”栏中注明。

2、研究生需要核对学制。直博的学生,按照学制5年收取保险费。硕博连读中2011级硕士2年后提前转博的学生,本次只交两年保费(表中已经注明“2014年参保”, 若还有此种情况,请在表中注明并与医保办确认。

3、若有其他年级因为休学、或者延期毕业,已经没有医疗保险的学生,可以和今年的新生一起参保,保险年限与毕业时间一致。转专业的学生,若学制有变化,应该补足剩余年限的保险费。并填写附件里的表格。

4、学生的医疗保险期限自2013年9月1日开始,到毕业年份的8月31日结束。

5、低保、特困、助学贷款、重度残疾的学生免交医疗保险费。需有相关证明材料备查(统一由辅导员留档保存)。若已经由银行扣缴的统一退回学生银行卡(大约在全体学生参保结束之后)。

特别提示:学生遇到就医报销问题,如何应对?

1、仔细阅读《医疗保险服务手册》(手册正在印制,领取时间另行通知)。

2、拨打学校医保办咨询电话23500106或23506922,保险公司咨询电话27458232,保险公司报案电话4006116666,27458232。南开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27686920。

3、登陆学校医保办网页,首先登陆南开大学人事处网站,点击医疗保险办公室进入。

4、到学校医保办公室(学校外国语学院后面、中心实验室东侧)现场咨询。

皇冠电子游戏注册总网(老生).xls

 

 

Baidu
sogou